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5〕43 号)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校园内电动车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严把入口关
电动自行车必须通过指定通道(东门禁止通行)且骑车人刷脸识别后进入校园。电动自行车须悬挂合法合规牌照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的电动自行车入校停放和充电,一经发现,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暂扣处理。
特别说明:近期发现有我校人员有偿替校外人员骑电动自行车入校充电的行为,一经证实,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校内巡查,严格落实处罚制度
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入室违规充电、在校园内违规行驶等行为,第一次给予批评警告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第二次暂扣电动自行车一个月,签订《电动自行车认领保证书(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领取车辆;第三次劝离电动自行车驶出校园并列入黑名单,未经允许不得驶入校园。
三、强化安全教育,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专题会议、主题班会、新媒体公众号等形式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引导,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法合规、进楼入室违规充电、乱停乱放、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全校师生员工公共安全意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安全保卫部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