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
我校2024级新生已于9月13号、14号入学,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本人户籍迁移到学校集体户。现就学生户籍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籍迁移所需资料
省外学生:提供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应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迁移证上的信息不能空缺(如籍贯、出生地等信息),户口迁移证中的印章应齐全清晰(如户籍专用章、以下空白章、户籍员名章、骑缝章等),涂改处应加盖户籍专用印章;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省内学生: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如该学生为户主,需提供户主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户籍迁移相关要求
1. 以上资料请在2024年10月30日前,由辅导员(班主任)把户籍迁移到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户籍资料按照统一顺序交至行政楼1号楼103室。
2. 请妥善保管学生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切勿外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 文华校区户籍迁入地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09号(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联系人:李秀芳
后勤保卫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