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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起底清零行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29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长治市沁源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起底清零行动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校后保发〔2024〕6号,见附件1),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专题学习,全面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

二、对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校后保发〔2024〕4号,见附件2),各部门、各学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与“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全面分析研判本部门安全工作形势,全方位、全链条开展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清零行动,全面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对本部门无法解决需学校层面协调整改的按照附件3要求及时上报。

三、上述工作列入2026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届时将查阅会议纪要、工作台账等内容,请各部门、各学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附件4),请各部门、各学院将消防安全排查、交通安全排查、治安综合治理排查、校舍设施安全排查、饮食安全排查、宿舍安全排查、校园环境安全排查、防疫安全排查等方面需学校层面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务于2026年6月10日前按照附件3报安全保卫部,其他方面排查的需学校层面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应报相关牵头单位。电子版WORD(可编辑文档)+PDF(签字盖章文档)发送至安全保卫部白兵的企业微信邮箱。


附件:1.《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校后保发〔2024〕6号)

      2.《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校后保发〔2024〕4号)

      3.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上报表

      4.关于印发《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工科大校函〔2026〕13号)


                    

                  安全保卫部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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