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5〕43号)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严把入口关
所有进入校园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通过非机动车通道(东门禁止通行)且骑车人刷脸识别后进入校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禁止驶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的电动自行车以任何方式进入校园进行一切活动,一经发现,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说明:近期发现有我校人员有偿替代校外人员骑电动自行车入校充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处罚规定
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入室违规充电、存放,在校园内违规行驶、乱停乱放等行为,一经发现对有明确归属的电动自行车,要求车辆所有人驶离校园,安全保卫部将其列入黑名单,未经允许不得入校。对未有明确归属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保卫部将暂时集中管理,领取人须持有效证件并签订《电动自行车认领保证书》后领取车辆,同时要求领取人驶离校园,安全保卫部将其列入黑名单,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三、强化安全教育,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专题会议、主题班会、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引导,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法合规、违规进楼入室充电、违规乱停乱放、超速超载行驶等行为,不断提升全校师生员工公共安全意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电动自行车认领保证书
安全保卫部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