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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9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通知如下:

一、“控增量、减存量”的工作原则,严把入口关。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时,须通过指定通道(东门禁止通行),骑人员刷脸识别,电动自行车须悬挂合法合规牌照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电动自行车入校停放和充电,一经发现,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暂扣处理。

特别说明:近期发现有我校人员有偿替校外人员骑电动自行车入校充电停放的行为,一经证实,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主要针对违规充电、乱停乱放、超速超载行驶等行为。发现违规行为,第一次给予批评警告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第二次暂扣电动自行车一个月后,签订《电动自行车认领保证书(辅导员或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领取车辆;第三次劝离电动自行车驶出校园并列入黑名单,未经允许不得驶入校园。

三、根据2025年1月8日通告要求,对集中管理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要求如下:

1.车辆所有人持合法有效的电动自行车手续(如购买发票或车辆合格证等)领取。

2.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须在领取之日驶离校园。

3.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在2025年3月31日前未领取的,将进行集中处理。

4.咨询电话:03515644110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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