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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1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校园内电动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学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通知如下:

一、以“控增量、减存量”的工作原则,严把入口关。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时,须通过指定通道(东门禁止通行),骑行人员刷脸识别,电动自行车须悬挂合法合规牌照进入校园,外来人员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二、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主要针对违规停放(校园内已设置50余处停放区)、充电、超速超载行驶等;发现违规行为,第一次给予批评警告并立即整改和记录在案;第二次暂扣电动自行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待违规问题整改后签订《电动自行车认领保证书》领取车辆;第三次劝离电动自行车驶出校园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根据2025年1月8日通告要求,对集中管理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具体要求如下:

1.车辆所有人需持合法有效的电动自行车手续(如购买发票或车辆合格证等)领取。

2.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须在领取之日驶离校园。

3.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在2025年3月31日前未领取的,将进行集中处理。

4.咨询电话:03515644110

附件:电动自行车认领保证书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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