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近期各地火灾事故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要求
1. 电气线路:无乱拉乱接现象,绝缘层无老化、破损;严禁插座“一拖多”超负荷插接或违规串联插线板。
2. 大功率电器:严禁违规使用“热得快”、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3. 可燃物管理:纸张、耗材等分类存放,无易燃杂物堆积。
4. 配电设施:配电箱(柜)内无杂物,开关、熔断器规格与负载匹配,接地可靠;配电设施周围0.5米内无障碍物,防火封堵到位;线路敷设规范,无超负荷运行或私接乱拉,定期检测绝缘性能,发现发热、异响等异常立即停用检修。
5. 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封堵或锁闭现象,通道宽度符合规范,无封闭门窗、设置护栏等影响逃生的情况。
6. 消防器材:消火栓箱门可正常开启,水枪、水带等配件齐全,周围无遮挡;灭火器完好无损,压力正常。
7. 食堂安全:大功率电器(蒸箱、电磁炉等)接线规范,与电源匹配,无超负荷用电;设备周边无油污堆积,散热良好。
8. 燃气安全:燃气管道、阀门无泄漏,用气后及时关闭总阀;油烟管道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灶台配备厨房专用灭火器。
9. 电动车管理: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宿舍外窗不得设置影响救援的防盗网。
10. 易燃易爆物品:办公及公共区域禁止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确需使用的,限量存放并采取防爆、防静电措施。
二、时间安排与工作任务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8日---12月19日)
1. 各学院、各部门要立即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全面排查办公场所、教学区域、宿舍楼宇、实验实训室、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
2. 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 于12月19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加盖公章)书面报送至学校安全保卫部消防管理科。
(二)抽查复查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
1. 学校安全保卫部将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部门、各学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复查。
2.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对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未整改到位的隐患,下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1. 各部门、各学院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 学校安全保卫部汇总全校检查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学院予以表扬。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 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隐患。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隐患。
3. 强化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跟踪督办到位。同时,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严格追责问责,严肃工作纪律。学校将对各部门、各学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对工作不力、排查不细、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保卫部
2025年12月4日